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2 16:22    来源:社团指导中心    作者: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点击:
​各学生社团、社团挂靠单位:为深入推进学校“五育”建设工作,全面完善学校立德树人体系,将社团打造成我校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践平台,本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特设立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以补充社团特色活动及发展所需,促进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团文化特色。校团委拟于近期面向学生社团和社团挂靠单位开展2020年度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立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校内各在册学生社团、社团挂...

各学生社团、社团挂靠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五育”建设工作,全面完善学校立德树人体系,将社团打造成我校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践平台,本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特设立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以补充社团特色活动及发展所需,促进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团文化特色。校团委拟于近期面向学生社团和社团挂靠单位开展2020年度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立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校内各在册学生社团、社团挂靠单位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社团活动支持类

1.活动主题

各学生社团及社团挂靠单位可围绕以下主题之一,组织申报活动立项:

1)青春心向党,四史明初心

2)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3)弘扬抗疫精神,勇担时代使命

4)倡树文明新风尚,传递青春正能量

5)勇于创新创造,潜心立德树人

6)涵养“三博”气质,响应五育并举

2.申报条件

申请立项的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立项的活动为本学期内开展的活动。

2)申报活动内容需紧扣学校及团委工作重点,具有社团活动特色;活动设计有助于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学生覆盖面广、层次丰富者优先。

4)原则上申报活动仅在校内举办,校外学生不得进校参与活动,校内学生不得离校参加活动。

5)申报活动的预计成果具有可推广性,能够较好的呈现我校学生第二课堂育人成效。

(二)优秀社团扶持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社团,可申请优秀社团扶持类经费:

1.2019年度社团星级评定中获得三星级及以上(在2019年两次星级评定中任意一次达到条件即可)。

2.在上一年度“十佳社团”评选中获得“十佳社团”称号。

 

    三、申报流程

(一)社团活动支持类

1.自主申报: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可自行开展项目甄选工作,确定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01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财务管理部邮箱ccnust_cw@163.com,邮件名称格式2020年社团活动支持类专项经费申请+社团(单位)名称”,邮件请注明负责人姓名+学号+年级+联系方式;并且将纸质版申报书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值班台一。

2.项目评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评审及等级评定,最终根据申报的项目数量及综合考量,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3.结项检查:项目完成后,申报社团及单位需填写结项报告并整理好相关成果材料(时间另行通知)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值班台一,并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st_cw@163.com。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结项评审工作,并对优秀的结项成果予以宣传推广。

(二)优秀社团扶持类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社团可填写2020年优秀社团扶持类专项经费申报表(附件2),并在20201115日晚20:00的每周社团报账时间内将申报表和发票一起交由社团指导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审核,电子版申报表需提交至ccnust_cw@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2020年优秀社团扶持建设经费申请+社团名称,邮件请注明社团负责人姓名+学号+年级+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审查报销: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评审委员会将对社团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根据社团专项经费的工作安排对不同类型的社团分批开展审批报销工作。

 

    四、相关说明

1.校团委将根据社团活动支持类项目的申请数量、项目质量等情况,评审出重点、特色、一般三级项目,一共不超过30项。

2.根据活动前期审核及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按照项目级别对社团活动支持类重点、特色、一般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 3000 /项、2000 /项、1000 /项的经费支持。

3.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团可按照以下限额申请扶持经费:

五星级社团:500

四星级社团:400

三星级社团:300

十佳社团:1000

注:每个社团只可申请一项优秀社团扶持类经费, “星级社团”和十佳社团对应经费限额不可叠加。

4.所有类别的经费报销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使用合规发票;立项活动的经费报销仅限于申报书内经费预算中的相关项目,不接受经费预算之外的其他费用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各立项经费报销需指定一名校内在职教职工执行报销预约。

5.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的申报及活动开展需要报指导教师、社团挂靠单位单位审批通过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6.本次立项的所有活动的经费报销申请须于1130日前提交,所有活动须于20201215日前结项。

7.未能按照《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社团整改的社团和单位,校团委将撤销其项目立项并收回相关经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团挂靠单位和学生社团要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活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繁荣校园文化、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

2.突出主题,凸显特色。各单位和学生社团要开展突出主题的活动,鼓励开展与第一课堂紧密联系的社团活动,鼓励各单位和社团联合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团特色。

3.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专业优势和社团特色,加强对社团的指导,着力打造社团文化品牌,力戒走过场和形式主义。要充分利用学校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的平台,规范社团管理,推进优质社团文化发展,凸显学生社团的育人实效性。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申报书(社团活动支持类).docx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申报书(优秀社团扶持类).docx

 

 

 

联系人:涂敏 贾亦真

联系电话:67863233  15003811678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0112

 

编辑:团委社团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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