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17:04    来源:华大青年    作者:校团委    点击: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努力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努力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过申报、评审等环节,共评选出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感悟发展新面貌,青春助力中国梦》等33个校级重点团队项目(附件1)。为确保各单位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网络报备

根据团中央要求,所有社会实践团队均需在全国“三下乡”官网报备系统及时注册账户进行报备,未登记报备的团队将不能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团队或参与专项计划的奖项遴选。报备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7月20日,具体报备流程详见http://sxx.youth.cn/zytz/sxxtz/201806/t20180611_11641129.htm,报备情况将计入各单位社会实践考核工作成绩,未完成报备的团队将影响经费支取。

2.社会实践标识

建议各单位为实践团队配备统一服装、队旗等标识,要求队员在实践活动中亮明团员身份,戴团徽、展团旗。各单位实践团队应着统一服装参与暑期实践活动。

3.支持经费

各单位可根据立项情况向团委申请社会实践支持经费,其中每个重点项目不超过10000元,有申报院级重点(一般)项目的学院可额外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元的基本支持经费。

4.安全报备

实践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每日安全汇报制,各团队安全报备员必须每日向团队所属学院团委书记进行安全报备,同时各团队安全报备员需加入“2018社会实践安全报备”(群号807321718),实践期间每日进行安全汇报,汇报情况将计入各单位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考核之中。有任何异动情况或者本单位所有团队实践活顺利结束后,学院团委书记要及时报告校团委。各学生组织、直属学生社团直接向校团委报备。

5.总结表彰

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校团委会根据各单位实践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各级优秀实践团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实践个人。各单位在实践过程中应加强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在中央、省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注重成果固化,完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产出高水平的校园文化产品。


联 系 人:李金督

联系电话:67866963

电子邮箱:ccnutw_practice@163.com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校级重点项目.xlsx

附件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评分细则.docx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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