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加大我校与境外高校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进一步开拓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经历,学校决定继续选派部分在校优秀本科生、研究生暑期赴港澳高校交流学习。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与地点安排
时间:2018年7月8日至14日
地点: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学院、澳门大学等。
二、交流内容
与港澳地区知名高校师生代表交流学习、聆听讲座;参观大学校园、图书馆及所在城市主要历史文化景点,感受独特的特区魅力。
三、申报条件
1.品德、知识、能力、素质等综合考察优良者。
2.对于学习和自我提升具有强烈愿望,有较强的主动性和适应性,勇于实践。
3.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四、交流费用
费用包含往返交通费、境外食宿、参观费用及个人保险费等。不包括个人护照(通行证)的办理费用、签证费以及个人安排的其他项目。此次港澳交流营活动时间为7天,拟招收50人,费用为4450元左右/人。
五、报名与选拔
1.本次活动以学院和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进行报名,暂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集中推荐(各单位限报4人)。
2.请各单位在4月23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学生的报名表纸质版及汇总表送到行政楼附楼301办公室,电子版以“单位+港澳交流报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cnutw@qq.com。
3.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考核选拔,确定人选。请报名参加的同学关注并绑定“掌上华师”微信号,届时面试具体通知将通过“掌上华师”进行发布。
六、其他事项
1.目前没有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后期学校将组织集中办理,已有通行证的无需办理。
2.通知中日程为计划安排,存在微调的可能性,具体时间安排以最后行程为准。
3.参与学生须严格服从此次活动整体日程安排,及时关注活动相关通知。
4.全程参与此次活动并考核合格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港澳台交流奖学金。
联系人:王涛
联系方式:027—67867625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2018年暑期赴港澳高校交流学习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2018年暑期赴港澳高校交流学习活动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