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7-16 20:37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进一步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校团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进一步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校团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


经个人申请、单位推报、学校评审,现确定《i益学——基于AI与大数据的多元立体学情诊断分析平台》等6个项目为2021年“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攀峰项目,《“一骑千锂”——华师校园锂电池代步车的改造与推广》等12个项目为重点项目,《“三城记”:武汉、成都、长沙文化旅游网红模式的调查报告》等16个项目为一般项目。


原则上,我校2021年“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建设周期为1年。校团委将根据“挑战杯”竞赛等相关工作安排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分批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和相关比赛成绩调整项目等级;原则上项目结项的评定将依据“挑战杯”竞赛等创新创业工作的成绩进行。


凡入围“挑战杯”助推计划的作品可获得校团委助推计划专项组织经费支持,金额按作品立项级别划分。各作品开展“挑战杯”助推计划的支持经费需先由作品所属单位或团队个人进行垫付,经助推计划结项工作完成后,将依照作品拟支持经费以及作品实际情况和报销证明材料等进行报销工作。助推计划作品的支持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报销程序须在助推计划结项后一周统一办理完成,具体要求参见《2021年“挑战杯”助推计划经费报销相关事宜的说明》(见附件2)。


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希望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按照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设施资源,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推动我校“挑战杯”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培养和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联系人:程 烺

电 话:67868572

邮 箱:ccnutw_cxcy@163.com


 附件1:2021年“挑战杯”助推计划拟立项项目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2:2021年“挑战杯”助推计划经费报销相关事宜的说明.docx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编辑:冯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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