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项目参加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6-01 11:52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编辑:刘梦琦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教育部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部署,结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优秀项目征集、遴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教育部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部署,结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优秀项目征集、遴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项目类别

分为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四大类项目的参演参展具体要求见附件1-3。

三、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参赛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湖北省大艺展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体,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广泛参与。

四、活动安排

(一)校级遴选阶段(2026年5月—8月)

各单位紧扣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师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与项目培育,确保覆盖面与参与度。6月下旬,各单位将节目、作品、工作坊、改革创新成果等择优推报至学校。7月至8月,学校开展评选并确定推荐至湖北省的各类项目,各项目所在单位深入开展打磨优化,全面提升项目质量。8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完成项目报送。

(二)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9月—12月)

省教育厅在高校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及美育改革创新成果进行初步评审。遴选部分优秀项目,组织开展全省现场展演,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等。同时,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组织参加全国线上巡展活动,集中展示全省高校美育的丰硕成果和实践成效。

(三)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月—6月)

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汇演,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等。省教育厅将组织省内优秀节目参加全国展演活动。

五、奖项设置

本次遴选仅确定湖北省大艺展推荐项目名单,不设校内奖项,项目最终成绩以湖北省和全国大艺展评审结果为准。

湖北省大艺展设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分别奖励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及获奖项目指导教师,部分奖项将按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全国大艺展演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其中优秀组织奖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两类,其余奖项分别面向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及指导教师进行评选,部分奖项将按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六、申报方式

(一)材料要求

1. 艺术表演节目需以视频形式报送(详细要求见附件1,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附件4

2. 艺术作品(不含影视)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形式报送,影视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详细要求见附件1),所有作品均须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艺术作品申报表》(附件5)

3. 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以及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详细要求见附件2),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附件6)

4.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需提交学术论文或高校美育改革经验总结(“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3),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7)

(二)时间要求

校内项目申报分预报名、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主要用于统计师生参赛意向、项目类型分布等相关信息,便于学校综合统筹,指导开展针对性动员等后续组织工作。最终遴选范围以正式报名项目为准。

1. 预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中午12:00。

提交要求:报送报名表、汇总表(word版+pdf版)即可,视频、照片、论文、作品原件等项目材料无需上交。

2. 正式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下午17:00。

提交要求:报送报名表、汇总表(word版+盖章pdf版),以及视频、照片、论文、作品原件等完整项目材料。

校内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有报名项目的各项材料,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请各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word版+盖章pdf版)和电子版项目材料汇总压缩,以“单位名称+大艺展项目申报”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cnutw_xywh@com;将纸质版报名表、汇总表(需盖章)及作品原件递交至华中师范大学团委404办公室(新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557

电子邮箱:ccnutw_xywh@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2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3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4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docx 

附件5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6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docx

附件7 华中师范大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8 华中师范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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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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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5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作品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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