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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开展禁摩行动 共收缴23辆超标电动车

时间:2015-05-08 23:01    来源:华大青年网    作者:王可宇    点击:
5月7日上午,洪山区交警大队联合校保卫处秩序科对南湖校区超标电动车进行收缴,共计缴获23辆。其中,在学生宿舍10、12、13栋楼下停车场收缴22辆,此外还有1辆为长期停放路边的僵尸车。
  
  华大青年讯(见习记者 王可宇)5月7日上午,洪山区交警大队联合校保卫处秩序科对南湖校区超标电动车进行收缴,共计缴获23辆。其中,在学生宿舍10、12、13栋楼下停车场收缴22辆,此外还有1辆为长期停放路边的“僵尸车”。
 

  据2013年武汉市出台的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车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不得上路行驶,并禁止在三环线(含)以内区域销售。2013年以来,洪山区交警大队在我校已陆续收缴了近500台超标电动车。
 

  关于如何处理这些收缴的超标电动车的问题,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付敬忠称:“每辆车都进行登记注册,如果车在有效期内,我们会告知车主,让他领走自行处理。但如果车已经过了报废年限,我们会按规定进行统一报废处理。”
 

  部分南湖学生认为“交警大队应该先去国交管那些飙车的留学生”。对此,付敬忠回应:“我们在国交已经整治了很多次,但那些留学生钻空子,说自己没骑,所以我们顶多当违法停车处理,罚一两百块钱然后告诫他们不要再骑。可是拿回来之后又照样骑。也有些留学生在骑行时被我们抓住了,我们办行政拘留,他的大使馆肯定要出面干涉这件事,涉外手续又是很复杂的。”
 

  付敬忠表示,收缴车辆主要为了宣传教育,让学生明白不应该驾驶超标电动车,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考虑到学生的学籍问题,我们并没有真正对同学们进行惩处。但大家毕业进入社会之后,如果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就直接面临行政拘留了。这些超标电动车确实属于私人财产,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之后,损失的就不仅是一台车了”,付敬忠说。
 

  针对校内流传的“交警大队和保卫处联手欺负学生”等言论,付敬忠表示:“执法过程有些学生和交警难免发生冲突,可能就被传为交警打学生或是怎样。但我们执法部门一定要确保公正、公平,也希望同学们不要片面看待这件事,学校也在逐步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我们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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