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百所观察”实践队走进昭君镇开展调研

时间:2026-07-19 22:11 来源:法学院 作者:崇延柯 编辑:李恩慈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7月16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百所观察”实践队(以下简称“实践队”)依托法学院“百所观察”项目,走进宜昌市兴山县司法局昭君司法所和昭君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一场扎实的实地调研,用青春力量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此次调研围绕“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现代化建设”两方面展开。

华大青年讯(通讯员 崇延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7月16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百所观察”实践队(以下简称“实践队”)依托法学院“百所观察”项目,走进宜昌市兴山县司法局昭君司法所和昭君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一场扎实的实地调研,用青春力量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此次调研围绕“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现代化建设”两方面展开。

实践队成员首先来到了昭君司法所,与昭君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

图1:昭君司法所成员与实践队成员面对面交流

在调研中,实践队成员了解到,兴山县乡镇综合执法并未实际运行,对其行政执法监督以及法制审核也并未实际运行,改革尚在开展之中。目前昭君镇综合执法中心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

图2:昭君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实践队成员合影

随后,实践队成员来到了昭君镇政府,与分管执法工作的副镇长进行交流。实践队成员了解到,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室将兴山县列为机构改革的示范点。在此之后,兴山县进行了诸如“五办三中心”等的机构改革,成立了县级的综合执法中心,将林业执法大队等合并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里,精简执法力量。昭君镇综合执法中心现有7人,全部为兼职。

图3:昭君镇副镇长与实践队成员面对面交流

因省级部门尚未下放事权,人员无执法证、缺乏执法装备,乡镇综合执法并未实际启动。目前,昭君镇集镇办仍靠“柔性劝导”维持日常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人员则投入平安建设等乡镇政府日常事务。基层工作人员指出,只有下放事权、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真正“落地”,执法才能不再“空转”。

图4:昭君镇副镇长与实践队成员合影

此次调研,不仅让“百所观察”调研团队深入兴山县各乡镇执法一线、基层治理站点走访摸排,积累了宝贵的一手基层法治样本,更在高校与基层法治实践之间架起了坚实的沟通桥梁。实践队表示,后续将对调研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梳理,形成翔实的调研报告,并联动学院资源,紧密结合兴山县法治建设现状与发展需求,为其量身定制兼具专业性与可操作性的“华师方案”,切实为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贡献高校学子的青春智慧和坚实力量。

审读人:万枞 张永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