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联合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官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5-12-06 08:59 来源:法学院 作者:覃钊月 编辑:李思悦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校协同育人机制走深走实,12月3日,法学院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察官进校园”专题活动在法学院一楼大厅举行。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代表一行,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扬、党委副书记万枞、副院长文杰、肖登辉,教师代表罗世龙、杨婷、朱良以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由文杰主持。

华大青年讯(通讯员 覃钊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校协同育人机制走深走实,12月3日,法学院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察官进校园”专题活动在法学院一楼大厅举行。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代表一行,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扬、党委副书记万枞、副院长文杰、肖登辉,教师代表罗世龙、杨婷、朱良以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由文杰主持。

万枞在致辞中代表学院向与会嘉宾致以热烈欢迎。他表示,检校合作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希望老师们将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术研究,让法学理论教学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希望同学们加强实践锻炼,厚植扎根实践、服务社会的法治情怀,努力成长为兼具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法治人才。

全省十佳公诉人袁星以“新形势下涉‘两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为题进行专题分享。她结合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重点解读了帮信犯罪、掩隐犯罪、洗钱犯罪在主观明知、客观行为及法律适用上的区别,并结合案例分析了涉“两卡”犯罪的范围、趋势及新特点,剖析了掩隐罪入罪标准、“情节严重”认定及帮信罪中“提供单位银行账户”等核心实务难点。

与谈环节中,法学院教师代表高度评价了硚口区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的工作成绩,赞扬了检察官们的专业精神与司法担当。同时,罗世龙从刑法理论视角指出,司法实践应避免机械适用法律,注重对案件要素的整体把握与综合裁量。杨婷结合最新司法解释,补充阐释了掩隐罪的新型行为样态与司法应对,并强调了面向学生群体开展法治教育的紧迫性。朱良则立足其教学与基层挂职经历,阐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对两罪区分的关键点进行了探讨。

全国优秀公诉人、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汝明在发言中梳理了涉“两卡”犯罪态势的演变与司法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分析了帮信罪与掩隐罪在主观明知和客观行为上的区分难点,延伸探讨了掩隐罪与洗钱罪的界分标准,并就深化检校协作、提升学生反诈防骗意识提出切实建议。互动环节,学生围绕涉“两卡”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踊跃提问。检察官们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答并分享了办案中的裁判思路与价值考量。

此次“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是法学院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协同育人的一次重要实践,为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搭建了实时对话的桥梁。未来,学院将继续拓展与检察机关的合作维度,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交流平台,在互动中共研问题、共享智慧、共育人才,助力培育更多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审读人:万枞 张永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