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美育实践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品牌项目认定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5-01-17 08:55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编辑:李博 点击:

为深入贯彻《华中师范大学美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文件要求,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开展和落地见效,美育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劳动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于近期开展了2025年度美育实践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品牌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华中师范大学美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文件要求,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开展和落地见效,美育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劳动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于近期开展了2025年度美育实践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品牌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1. 不断优化项目设计。本次认定通过的部分项目,在方案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等方面仍存在不小提升空间。考虑到项目认定工作今年系首次开展,故暂时予以通过(详见附件3、4),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持续提升优化,不断凸显品牌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示范效应。学校将实行过程追踪和动态管理,在保持项目库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时予以更新。

2. 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学校采取“品牌项目+主题活动”的模块架构,分层构建美育实践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工作体系。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把握学情特点,切实细化工作方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着力推进认定通过的品牌项目和提交备案的主题活动有序开展并顺利实施。

3. 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品牌项目和主题活动在正式开展前,均需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美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华中师范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环节和标准,及时在“华中师范大学第二课堂系统”中完成活动申报、活动发布、学时认定申请、学时公示、认定学时等相关流程。

特此通报。


美育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

劳动实践教育中心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美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华中师范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试行)》.pdf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度美育实践教育品牌项目.pdf

 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度劳动实践教育品牌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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