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30 09:43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编辑:肖舜草 点击:

各学部学院(中心)团委、校级学生组织:2026年以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着力打造新时代伟大变革实践育人大课堂,引导和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深耕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系统梳理实践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走深走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部学院(中心)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2026年以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着力打造新时代伟大变革实践育人大课堂,引导和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深耕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系统梳理实践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走深走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6年9月—10月

二、面向对象

参加学校2026年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校内各单位、团队和个人以及在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三、奖项类别

1.优秀组织单位

2.优秀团队

3.优秀调研报告

4.先进个人(教师)

5.先进个人(学生)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组织单位

1.院级党政领导重视,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认真做好总结分享工作,按要求提交实践总结材料。

2.积极组织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积极推报各类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和各级示范团队。

3.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研究生群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重点专项活动。

4.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保障,落实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责任。

5.活动成效显著,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实践成果丰硕。

(二)优秀团队

1.实践主题突出,紧密契合活动要求,团队特色鲜明。

2.实践内容有效结合“大思政课”实践教学要求,创新运用“互联网+社会实践”等方式方法,实践形式丰富多样、开展扎实有效。

3.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体现深入的思考与较强的现实意义,产生良好的活动成效和社会影响。

4.实践总结材料内容翔实、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语言规范。

(三)优秀调研报告

1.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咨政导向,围绕社会实践中调研发现的实际问题,选定调研对象,设计调研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报告。

2.要求论点鲜明、方法科学、分析全面、逻辑严密、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能够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能够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3.调研报告作者均应为在读且实地参与实践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

4.调研报告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四)先进个人(教师)

1.全程随队赴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切实履行带队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作用。

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实践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切实保障团队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深入实践一线,悉心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实践成果丰硕。

(五)先进个人(学生)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担当,为团队实践做出突出贡献。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完成一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充分体现实践思考与成长。

五、工作安排

(一)总结活动整体情况

1.各单位应认真梳理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开展情况和学生参与情况,系统总结本单位工作部署和推进措施、组织动员和实施情况、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和社会影响等内容,充分提炼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2.各单位应通过总结展示、分享交流、主题团日等多种形式组织优秀团队、项目和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社会实践活动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和活动感悟等,持续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更好地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

3.各单位应在充分梳理、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本单位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不超过1000字),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情况统计表》(附件1前期已提交,无需重复提交)及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附件2),相关材料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重点项目结项

各单位应认真指导校级重点团队和“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专项活动团队做好活动总结和项目结项工作,系统梳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地方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情况、实践成果的自我评价等内容,按要求完成项目案例和调研报告等,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项目结项书》(附件3)。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团队结项情况将作为所在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推优申报工作

各单位应扎实开展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公平择优推荐优秀团队、个人和成果参与校级评选表彰,并按要求将推荐结果汇总到《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推荐汇总表》(附件4)中。校团委将根据评分细则和评选标准等组织评审,确定校级表彰名单。

1.优秀组织单位

学校团委将根据《优秀组织单位评分细则》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结果将作为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和基层团委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本项荣誉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量化评定。

2.优秀团队

各单位可推荐1支社会实践团队参加评选,如学院参加“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专项计划,可额外推荐1支社会实践团队参评。参评团队须提交《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5),校团委将于10月中下旬以公开展示答辩的形式开展综合评定。

3.优秀调研报告

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篇调研报告参加评选,由学校团委组织专项会评进行综合评定(调研报告前期已提交,无需重复提交)。

4.先进个人(教师)

各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名在职教师参加评选,由学校团委组织专项会评进行综合评定。参评教师须提交《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附件6)和相应佐证材料。

5.先进个人(学生)

校团委根据寒暑假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按比例确定各单位先进个人(学生)推荐指标(详见附件7)。各单位可综合寒暑假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推荐学生参加评选,推荐过程中应考虑表现优异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团委组织专项会评进行综合评定。参评学生须提交《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附件8)。

各单位须于10月14日12:00前完成以上所有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A408校团委科创实践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命名提交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陈果

联系电话:027-67867539

联系邮箱:ccnu_practice@163.com


附件1(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单位名称)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zip

附件3(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项目结项书.docx

附件4(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单位名称+团队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6(单位名称+姓名)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7 学部学院(中心)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8(单位名称+姓名)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docx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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