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录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24-10-16 16:40 来源:华大青年 作者:校团委 编辑:戴紫嫣 点击:

各学院(学部)团委、学生会: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以《华中师范大学章程》《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为具体指导,经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启动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补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学部)团委、学生会: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以《华中师范大学章程》《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为具体指导,经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启动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补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民主监督、择优选用

二、选拔职务

权益服务中心负责人1名

三、选拔条件

中心负责人竞选条件:

1.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2022级学生;

2.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

4.有丰富的调研、活动组织经验,截至2024年9月1日具备一年及以上各级团学组织工作经历;

5.品行端正、勤奋踏实,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

四、报名方式

中心负责人的选拔采取学院(学部)推荐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学院(学部)推荐:各学院(学部)按照自愿报名、择优筛选、统一推荐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学部)推荐名额为1名。参选同学在通知附件处下载附件1报名表自行填写,并交至所在学院(学部),各学院(学部)进行资格审核和人选推荐。

(二)附加材料:报名参与中心负责人竞选的同学,需提供:

*1.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历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2.一年及以上团学组织工作证明;

3.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复印件;

(注:标*为必交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周五)18:00,请各推荐单位填写附件2汇总表并与参选同学报名表及附加材料集中以电子版的形式(包括word版原始文件和PDF版盖章扫描件)汇总打包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ccnusu_73@163.com,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学部)+校学生会报名材料”,每位同学的材料包分别以“学院(学部)+姓名”的格式命名,逾期不候。

五、选拔程序

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组织任免。

六、选拔说明

(一)组织推荐阶段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10月18日(周五)18:00,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选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同学,按照上述报名方式,规范递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各学院(学部)团委进行报名人选资格审查和人选推荐、报经学院(学部)党委同意,各推荐单位于报名表中提出切实的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阶段

报名截止后三天内,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和中心负责人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对报名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如报名材料有造假、捏造、信息不实等情况,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参选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责任。

(三)综合考察阶段

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对参选同学从工作能力、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考察。

七、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严格把握遴选入口关,强化资格审查工作,鼓励各学院(学部)推荐优秀人才到校学生会;

(二)校学生会主席团和中心负责人需能够全时参加学生会工作,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热忱欢迎全校2022级本科生同学报名参与竞选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


遴选工作联系人:罗老师、陈鹏宇

联系方式:027-67867557、15607582619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候选人竞选报名表.docx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三届学生会中心负责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