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中心)团委:
经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组团各高校团委商议决定,组团各高校团委决定开展“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专项活动总结工作,现将《关于开展“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组团高校青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2025)总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学部学院(中心)团委。
请以学部学院(中心)为单位,组织立项的团队填写《结项申报表》(附件1)和《结项汇总表》(附件2),并由本单位团委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和PDF版)材料于9月25日(星期四)18时前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会评,并择优推荐参选校级优秀实践团队。
联 系 人:陈果
联系电话:027-67867539
联系邮箱:ccnu_practice@163.com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408办公室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组团高校青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2025)
总结工作的通知
组团各高校团委:
自“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组团高校青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启动以来,组团各高校团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团结带领各实践团队和广大青年学生上好“行走的思政课”和“一线的专业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青春作为、贡献青春力量。为总结经验、选树榜样、巩固成果,更好发挥学校共青团实践育人的重要功能,现决定开展专项活动总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5年9月—10月
二、总结对象
参与2025年“重走长征路·薪火永相传”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组团高校青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团队和个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团队结项
组团各高校团委应根据立项要求,通过现场答辩、材料函评、集体会评等方式组织本高校实践团队结项工作,并将《结项汇总表》(附件)和有代表性的照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感谢信等代表性成果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命名为“高校名称+结项汇总”。
(二)开展总结表彰
组团各高校应认真梳理相关成果,做好总结工作,持续扩大影响,将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纳入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本单位工作要求和考核体系,视情况对表现优异的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纳入校级社会实践评优范畴。
四、工作要求
1.组团各高校团委要做好活动总结、典型选树、研讨交流等工作,开展好“实践归来话成长”主题团日和总结交流活动。
2.组团各高校团委要把专项实践活动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和教师教育统筹结合,深化专项活动实践成果。
3.组团各高校团委要严格把关材料质量,审核材料准确性,确保实践成果真实性。
联 系 人:华中师范大学团委科创实践部陈果
联系电话:027-67867539
联系邮箱:ccnu_practice@163.com
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华中师范大学组团各高校团委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 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 结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