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公告

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17:33    来源: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作者: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点击:
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位学生社团工作者:

2020 9 月到 2021 9 月这一年时间里,我校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了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的作用。在这其中,涌现出一批全心全意谋求社团发展、努力让同学参与到社团活动中来的典型人物。为丰富社团文化,增强社团活力,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我校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发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现启动 20202021 学年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 9 1 日前公布成立的在册学生社团全体会员2020-2021学年考评中排名前十的挂靠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1.本次共评选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41名。其中学生社团共 116个名额,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共 15个名额,挂靠单位社团部共10个名额。

2.社团中心根据 2020 年各学生社团在册会员数为参考,同时结合社团组织建设情况、社团活动情况、2020年度“十佳社团”评选结果等综合确定各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

三、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要求的均可申请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社团工作,为社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积极配合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切实完成社团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

4.组织或策划过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或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各种级别的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挂靠单位需根据《附件一: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开展评选工作,组织各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公正、公开评选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在各学院范围内(纸质版或官方网络平台)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2.公示无误后,社团及学院社团部以挂靠学院为单位于12月13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四: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和《附件五: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公示支撑材料》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门外收集箱,并将附件四、附件五电子版材料打包,以“XX学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材料”命名,发送至社团中心秘书处邮箱ccnust_msc@163.com。社团中心各部门组织成员自主报名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附件四:202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

3.社团中心秘书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拟定名单,报校团委书记办审定后公示。

如违背本通知要求,或存在信息虚报、有误、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对应的评选名额。

联 系 人:段雅芳 左琬婷

联系方式:17396120819 13971255903


 附件一:2020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说明.docx

 附件三:2021年各社团在册会员人数一览表.xlsx

 附件四:2020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docx

 附件五: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公示支撑材料.docx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11130


编辑: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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