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第十四届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14:17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为进一步推动共青团改革,加强青年学生骨干培养,促进校团委与学生的沟通联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选拔第十四届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就推荐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共青团改革,加强青年学生骨干培养,促进校团委与学生的沟通联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选拔第十四届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就推荐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副书记(学生)3名。


二、推荐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优秀本科生;

4.曾在校、院两级共青团与学生组织中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5.热心共青团及青年学生工作,在任职期间能够保证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拔程序

1.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的推荐选拔,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每个单位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请各单位于10月6日(周四)11:30前,按要求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核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附楼3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tw@qq.com。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3.竞岗演讲与答辩。学校组成专家组,根据竞岗者的演讲和答辩进行评分。

4.考察。依据答辩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

5.公示与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报批后正式任命。


四、岗位管理

1.校团委副书记(学生)根据工作分工,享有相应的职权,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2.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不占学校干部编制,不占校团委干部职数,不套定行政级别。

3.聘期内按月支付一定的工作酬金。

4.岗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1年。

5.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五、本实施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李金督

联系电话:67867539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doc

 附件2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x




编辑:朱倩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华大青年微信
华大青年b站

版权所有: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邮政编码:430079
 E-mail:ccnutw@qq.com  联系电话:027-6786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