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23:43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点击: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研究讨论并报上级组织批准,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在我校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一楼N119教室召开。


各学院(学部、所、中心)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研究讨论并报上级组织批准,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在我校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一楼N119教室召开。大会预通知已于前期发布,现将会议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5日下午14:10(开幕式14:30召开)

地点: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一楼N119教室


二、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校党委、校团委及湖北省学联的相关要求,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认真总结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研究生会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研究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后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聚焦政治引领、强化价值倡导、助力学习成长、解决实际困难,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研究生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工作要求

1. 大会报到采取代表到各代表团签到,各代表团汇总后报告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形式。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事不能到会或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筹备工作组批准。

2. 代表应佩戴团徽,着白色衬衫、深色长裤,按大会规定时间和要求安排活动。大会开始前20分钟列队入场完毕,并在指定位置就坐。代表进入会场后,请保持安静,并自觉将通讯设备关机或设置为静音模式,维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 代表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正确行使代表权利,严格履行代表义务,认真领悟会议精神,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 代表应全程佩戴口罩,休会期间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近距离接触。会议期间,若代表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即依据防疫工作要求,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安排送医救治,并对相关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必要措施。若情况严重,将视情况暂停会议。


如有其他事项请及时与大会筹备工作组联系。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27-67867625



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1年9月23日


编辑:宋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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