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14:13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8年10月13日(周六)上午9:00于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81013日(周六)上午900于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弘扬“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进一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意识,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青春建功新时代,为把华中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81013日(周六)上午900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厅召开。


三、大会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和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认真总结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校学生会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后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工作方向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四、大会主要议程


1、学校领导致辞;

2、宣读倡议书——《胸怀责任、发奋读书》;

3、听取并审议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学生委员会。


五、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225人(本科生总人数的1.23%)。特邀代表为省学联领导,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和兄弟院校学生会代表。列席代表48人,一般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各学院团委书记。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本科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18级占10%2017级占50%2016级占30%2015级占10%。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比例协调、主要社团成员、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代表的产生程序: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原则上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划分选区,推选学生代表。望各学院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工作。


代表团团长、学生委员候选人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计入各代表团名额。


请各学院根据本次代表大会各学院代表名额分配及各代表团分组(见附件1),认真做好代表选拔工作及代表团组织工作,提前确定学代会当天本代表团分会场及代表团人员组成。

请各学院学生会务必于2018108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登记表》(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汇总表》(附件3(本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以学院为单位报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五楼值班台。并请各学院于2018108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华大学生会邮箱:ccnusu2017@163.com


六、 工作要求


1、召开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3、各学院每位参会代表至少须提交一份提案,该提案建议各参会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问卷等方式收集身边同学的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关于征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4、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及候选人的推荐建议工作时间表:

930-107 民主选举、学院审查考核;

108 学院盖章,报送代表名单。


学代会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学院代表分配名额及代表团分组情况.doc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3: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汇总表.doc


编辑:校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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