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现“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积极营造“博爱、博学、博雅”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创造蓬勃的校园文化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展示学生特长,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学校于2018年3月—6月举办了以“青春勇担当,竞进新时代”为主题的第三十一届“树人杯”桂子山艺术文化节。在本届艺术文化节即将闭幕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按照《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一届“树人杯”桂子山艺术文化节的通知》文件精神,全校24个学院(不含高职、国交)中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各学院
二、评比时间
2018年6月
三、评选办法
(一)艺术文化节重视程度(满分10分)
该项主要考核学院党政领导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与重视程度,领导每出席或参与一次校团委举办的大型活动加1分,院团委书记参加的每一次记0.5分,加满为止。该项由校团委认定,学院无须申报。
(二)艺术文化节期间学院工作开展情况(满分30分)
1.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活动材料或资料,该项工作基础分为8分,延迟报送、报送资料存在明显严重问题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该项由校团委认定。
2.按照校团委艺术文化节活动文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艺术文化节活动,该项工作基础分为12分,凡缺一类活动扣3分。该项按照附件一要求填报即可,以简洁、清晰为原则,每项活动需同时附有1-2张体现活动现场情况的照片,具体情况见附件一填表说明。该项由各学院申报,校团委负责审核。
3.活动评审委员会将会对获批校团委艺术文化节活动项目开展情况打分,按实际得分的百分之十计分,该项总分为10分。该项由校团委认定。
(三)艺术文化节期间支持团委工作情况(满分5分)
该项主要考核学院在艺术文化节期间支持校团委工作或临时承担校团委任务情况。艺术文化节期间承办校团委活动项目加1分,圆满承担校团委临时安排的任务一次加0.5分,加满为止。该项由各学院按照附件二要求填表申报,校团委负责审核。
(四)艺术文化节学院获奖情况(满分30分)
该项主要考查各学院学生在本届艺术文化节各项校级重点活动项目比赛中的获奖情况,不计排名加满为止。集体奖项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单项奖)1分;个人奖项加分减半。获奖总分排名前五的计满分,第六名到第十名计28分,第十一名到第十五名计26分,第十五名之后计24分。该项以校团委认定为准。
(五)艺术文化节学院学生参与率和满意度(满分25分)
该项由校团委对各学院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得出,由各学院学生自己评分,无需学院申报。
四、评选步骤
1、基层申报。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组织申报。
2、审核评定。由校团委组织艺术文化节活动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对各学院艺术文化节期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6个艺术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
3、反馈表彰。由校团委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院无异议后,校团委将组织进行表彰。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于7月2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交至行政楼附楼团委301办公室,活动照片和相关数据等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cnutw_xywh@163.com。
联系人: 李晨烨 67867539
附件一:艺术文化节期间学院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二:艺术文化节期间学院支持学校共青团工作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三:艺术文化节期间校级重点活动学生获奖名单(重点活动承办学院提交)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