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表填写
1.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借用华大青年剧场时,请在华大青年官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借用申请表。原则上,没有纸质申请表一律不予借用。
2.申请表上应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各学院借用,需学院分管领导或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政公章或团委公章;校团委部门或校级学生组织借用,需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校团委部门或校级学生组织公章,无公章的部门加盖办公室公章;学生社团借用,需社团指导教师和挂靠学院团委书记均签字,并加盖挂靠学院党委或团委公章。申请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律不予审批。
二、关于借用流程
1.原则上,请提前至少一周借用场地。无特殊情况,不提前借用一个月后的场地。遵循“一事一借”的原则,每次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8:00—21:00),因彩排、布场等原因借用超过一个时间段的需要另行填表借用。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含彩排、布场、正式活动)在同一天借用不超过两个时段。
2.借用场地前,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27-68868572,确认场地是否已被借用。如未被借用,则可申请暂时预留一个时段,并在半个工作日内到行政楼附楼304校团委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预留时段不作为借用审批依据,逾期未办理借用手续,不予保留预留时段。
3.办理借用手续时,请将申请表报送行政楼附楼304办公室审批,审批完成后留存回执单及学生助理联系方式,完成借用。
三、关于钥匙取还
1.钥匙领取。请在借用时段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凭回执单于行政楼附楼304办公室领取钥匙。借用时段为周末,请于周五下午17:30前领取钥匙。
2.钥匙归还。若借用时段为上午,则需在当日下午将钥匙归还至行政楼附楼304办公室。若借用时段为下午,则第二天上午归还。借用时段为周末,第二周周一归还。
3.逾期未归还钥匙,校团委办公室将通报至借用单位指导教师或学院团委书记。超过三次者,将不再审批其借用申请。
4.未经校团委办公室允许,各借用组织间不得私自相互交接钥匙。
四、关于华青报告厅的使用
1.设备使用。如遇使用问题,可通过已留存联系方式与学生助理沟通,切勿自行随意操作。
2.活动组织人员离场时须将垃圾携带出场,并将桌椅摆放整齐物归原位,关闭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报告厅清场照片经学生助理验收后方可离场。
3.离场未按要求清理者,校团委办公室将通报至借用单位指导教师或学院团委书记,并要求借用单位进行清理。超过三次者,将不再审批其借用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校团委设备借用参考华大青年报告厅借用要求,需填写申请表,并于行政楼附楼304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相关要求参照“一、关于申请表填写”。
2.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陈凌继霄
联系电话:027-67868572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